高千惠咒骂震区群众的视屏,某顺看后第一感觉是,这孩子有娘生没娘教。日前警方已拘留高千惠,查实她的确从小失教:父母离异并寄人篱下的她,每天以网游为伴,在国殇悼念日没法玩游戏,就焦躁抓狂到信口胡诌,肆意放炮。她以无知无畏炸伤了国人的心,因此受到法律制裁,也算咎由自取。
但,你若看到网上相关评论,就不会太舒坦了:某些网友的跟帖戾气很重,对“脑残”高千惠给予各种“稳准狠”的咒骂,貌似谁喊得更响、更狠、更难听,谁就是最正派最爱国的义士一般。我不是说群众不能表达愤慨、不能维护公德,可你的言辞总该在文明范畴下才能显示出力量吧?维护公德之目的是阻止高千惠违反公德,怎么形式上又和高千惠一样骇人呢。让遵从法律的公民意识做主,而非情绪化的任性泄愤,才是理智和公允的批判。以污言秽语去讨伐高千惠,岂非五十步笑百步?
透过高千惠事件,可以感受到国人普遍薄弱的法律意识。人们下意识地认为,有些“坏人”是可以谩骂和痛扁的。忽视法律的存在,以正义的名义实施语言暴力,这不是法治社会的特征。高千惠辱骂灾民引起公愤,应该抓起来,而某些网友辱骂高千惠,就成了伸张正义——别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好人坏人可怜人的区别,只有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人们,并没有权利“不惜一切手段”地惩罚所谓“恶人”,不管你的道德多么高尚,不管高千惠的道德多么低下,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公民,享受同等的保护。
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民主的标志,但无所顾忌地胡扯乱弹,是既不自重、又无视法律的行为。作为公民,你有说话的权利,但你更有好好说话的责任。高千惠没教养、智商低、缺乏良知,可我们不是。所以,我们要文明地批判,绝不可绕世界都充满武斗。高千惠不是阶级敌人,她顶多算个愚昧的冷漠的傻孩子,对这样的孩子,我们要挽救要教育,不能一棍子打死。否则,现如今能棒杀的人也忒多了。
PS:某网站关于此视屏的部分评论——
作者:sige6666 回复日期:2008-5-21 16:06:35
谁要是把她强奸了,谁不得好死,这类淫逼只能送到马俊仁的藏獒基地,做繁殖试验
作者:fa462520 回复日期:2008-5-21 15:58:35
去强奸了她
作者:stx003 回复日期:2008-5-21 17:05:26
先奸后杀!!!!!!!!!!
作者:ringyao 回复日期:2008-5-21 13:12:14
一看就不像是纯种的中国人,肯定是日本侵华时期和当时东北三省比较红的妓女上了之后生下的贱种
作者:偶心透明 回复日期:2008-5-21 14:51:23
强烈支持用武力解决 见一次打一次 本来偶是反对男人打女人的 不过打这种贱人偶绝对支持!!!她已经贱得.在偶的骂人词典里找不到形容她的词了!!!偶就只能等到 见一次打一次了
作者:xiaogang_1973 回复日期:2008-5-21 14:24:02
瞧她那个B样,做鸡的吧!这两天全国人民都在抗震救灾,没人嫖你了,你B痒了是吧!
作者:步六孤雪 回复日期:2008-5-21 14:10:46
让疯狗RI过的贱B
作者:麦田草 回复日期:2008-5-21 14:11:16
往死里整.这样的女人留着天都不答应
作者:干泥大爷 回复日期:2008-5-21 18:07:37
辽宁女,你丫纯粹是你那重度脑残的傻爹跟你那少一个咪咪的老奶奶干出来的,出来的时候被你奶奶粘屎流脓的阴道夹坏了你的逼脑袋。操你祖宗八辈儿的!是不是你奶奶羊水有毒阿,看把你丫喝的!真为你悲哀,哪天见着你直接拿刀子往你那鸡巴脖子上一抹,算是替天行道了,人道毁灭你这狗杂种真是便宜你了。你丫是不是天天吃带月经的冰棒阿,别人的吃完了就拿根儿冰棍儿往自己逼里捅,吃月经吃白带看把你丫吃的!
作者:飞我非鱼 回复日期:2008-5-21 17:08:21
长得一张大粪脸,恶心到死
PS:给某兄弟写的作业,勿转。
再PS:推荐闺蜜赵牧的博客给大家看。老赵刚从地震灾区回来。老赵是一个有良知的媒体人,老赵那的东西一般都能让你震惊。如果有隐藏的日志,一定是和谐掉的,老赵本人不会写什么个人隐私。http://zhaomu.blog.sohu.com/entry/你可以点开这里,一篇篇捋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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