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棠花盛开时,春光才真正灿烂。
本地的春天似乎非常短,才两天功夫,最高气温从15度爬到25度。阳光烈烈的,树叶儿还没长大,人走在街上,晒得满脸冒油,焉焉的,又恹恹的。
但见春花烂漫,已足够幸福。早上有人给某顺长话,说起将来和过去。某顺答:过一天算一天,谁还管将来如何,谁没事总惦记从前?
话虽这么说,有些从前依然是顽固地占据着脑海的某一块小地儿。比如那首老歌,《粉红色的回忆》。八十年代的流行歌曲,原唱韩宝仪,大陆这边翻唱的是李玲玉。甜得不能再甜的一首情歌,旋律清新明快,歌词曼妙积极:“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某顺不是为了闷骚才怀念从前,因为此歌流行时,俺还基本算是个娃娃。至少算女少年,目前已是女中年,岁月够悠长了。
20多年前的曲调,至今还能在脑子里流淌,全靠昨晚碰到的有个性的老姐姐。
某顺每晚的拉练,都须经过一间手机大卖场,该店地处闹市,音响时刻高亢,都是怀旧的老歌。呵呵,老板应该是个70前人。昨儿走过这家店时,正放着《粉红色的回忆》。老歌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有个50多岁的女人,她腰围壮壮的,身形有如陀螺状,她毫不拘谨也毫不羞怯地立在卖场正门前,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她摇啊摆啊,跳的竟是摇摆舞。
你还记得摇摆舞吗?哦,记得摇摆舞的人,都老了,是真老了。她老了,我也老了,我们都老了。虽然记得,可不说,也想不起了。
某顺这辈子从没跳过摇摆舞,但还记得风靡在当年的摇摆舞。摇摆舞与喇叭裤和爆炸头是70年代末的时髦。摇摆舞应该是5、60代人彼时的最爱。呵呵,摇摆舞流行在《粉红色的回忆》流行之前,那时某顺也就是个小学生吧,而且是个听话上进的小学生,老师不让资产阶级自由化,咱就不资产阶级自由化。证据是某顺不会摇摆舞,也没烫过爆炸头。喇叭裤穿过,但裤口绝对不超过8寸。
这位老姐姐也没有穿喇叭裤,没有烫爆炸头,却还能跟着《粉红色的回忆》,怡然自得地跳着摇摆舞。某顺因此很激动:时光突然倒流,眼前物是人非。那谁,你还问将来以后么?将来以后就是某顺们老了,改拉练为遛弯。拉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组队同往;但遛弯,一般都是老头老太自个儿压压马路的。跳摇摆舞的老姐姐,断不会和某个老头儿拉着手一起溜了,她当年时髦,现在另类,而天下能长久的温馨,从来都是不曾时尚过的传统。
某顺算传统的,对吧,某顺的遛弯将来时,不知扯着哪个老爷子的衣袖呢。
前些天在青岛也拍了点照片,还没来得及贴呢——
你在拍别人,别人也在拍你。偷拍无处不在。只是画中人再过2、30年,还能想起今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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