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2006-08-01 | 离婚前做好准备

分享

weibaibei730 问:

我们已分居一年,他既不起诉离婚也不要求和好,想用时间来拖垮我,使我主动放弃应得的房产.现实情况是如果我主动先起诉他离婚,那我可能会一无所有,我们这里的法律没有"强制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


结婚时都以为能白头到老,但天不遂人愿,总有一些人过段日子,就让心飞出了家的樊笼。感情一旦飘散,分手在所难免。好合好散,应当是准备离婚的人努力追求的,不为别个,至少有过枕席之欢,那是修了千年的缘分,不爱惜就是不尊重自家。只是很多离异者有点走极端,以为分手就是仇敌,恨不能置配偶于死地,让旧爱为离婚负全责。这显然很自私,也不够善良。好好说拜拜,有什么难的呢?

法律规定了一些关于离婚中财产分割的操作细节。如果能不上法庭,协商分解两人共有财产,就别上法庭。宽宏的态度,加良好的修养,双方体谅,才能完成雅致的告别。有些人离婚前已然成了仇人,哪里还会讲文明、讲礼貌?保证要走起诉和法办的路了。此时,就需要离婚者尊重法律。你的丈夫不肯离婚,如果真是为拖垮你,那你更要及早地主动解决这事。做一些适当的退让,看似吃亏,实际上争取了获得自由的宝贵时间,也是对自己人生负责。毕竟钱财都是身外物。

他想让你主动提出分手,因此独占房屋?这于理于法,都很难成立。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这样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判决。想多拿多占,也有可能,但必须是无过错方——假如配偶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属于无过错方;而他们才会有可能在离婚官司中要求损害赔偿,包括多分财产。

另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均等平分。象房屋这种不好分割的财产,会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这方所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会照顾女方。即便房屋属于某人婚前购置财产,婚后8年也可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也要进行平等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你丈夫如果想多占,除非有靠得住的理由。

你家情况不了解,所以,无法推断你丈夫不肯离婚,是否他自觉为无过错方、一上法庭就准能胜诉?但,你担心强制执行不能实现,这大概不会吧。毕竟是在中国,法律是一样的,也是严肃的。即便你起诉了,只要没有把柄落在你丈夫手里,法院最多判一人一半,也不会无视照顾妇孺的婚姻法精神。所以,建议你找个律师,仔细咨询和准备,在尽量减损的同时,也要顾及男人的尊严,毕竟曾经好过。你说是吗?

分享 分享 |  评论 (65)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来信照登) |  发表于 09:54  | 最后修改于 2007-07-01 21:45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