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字取得好到笑,你可以吗?谁可以?顺顺也.我就喜欢.
2,有些酸,先打个冷颤。但很真实,感受到一个女人浓浓的思念,就象是DOVE的味道,浓烈而不腻味!
刚才在强国看跟帖,因上边这两条蛮有趣,让我禁不住看了下自己的主帖。很少在博文发布后还回头研究自己写了什么,再回首,有点恍惚和错觉:这是我写的吗?
情书系列是去年春天开始的。头一篇贴出后就有人吆喝,说感动死了。索性接着写。每次写之前,需先搜一幅写意的风景画,对着图片酝酿情绪,找寻相爱或情伤的感受。情书系列写着写着,就和《长发为你留》系列,共同形成了某顺煽情的特色招牌。
有个老爷们曾对我说,你那长发写得特性感,情书写得特艳丽。长发系列其实也搬到搜狐过,后来因操作失误,不慎删除了,如今在我博客逛游的新朋友都没看过。我也懒得再贴,不久它们会出现在报纸专栏上。此专栏刚开始说好,只用“不脱不色”系列,但总编有点保守,嫌我侃男女关系比较张扬,遂临时换了情书系列。情书发完后再发什么?惟有长发。
以前听过太多对情书的夸奖,始终没当回事儿,如今再读,竟然被自己打动了——无主情书,谁是你的主人,可惜。再美的感情也是刹那,再痴的文字也是摆设。
洁尘说,提笔就老。我说,放下,更老。如今某顺对煽情的情书系列,只有敬畏——那是我还年轻、至少是心年轻时,才能够抒发的柔情蜜意。老读者都不满,质问某顺的灵气上哪里去了。如果非得靠情书或长发继续打动你,我已无能为力。而且,我还希望,你也能早早走出情书与长发织就的幻影。爱,不会到老,情,无法永远。
再也回不去了。真别想从此到老。
因为,你不知以后会走到哪儿、碰到谁;靠近的,都是躲不开的,远离的,都是无法挽留的。所以,再感动,再深切,仍须留一扇门在身后,该退就退,门后又一条生路。还要记得时刻提醒自己,从前哪儿也没去过,谁也没见到。没有从此不变的人,和从此不老的情。
那些情书,终究只是一堆换钞票的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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