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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8 | 无主情书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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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好了太久,久到想不起来和你怎么开始的,又是怎么疏远到今天的地步。若说是各自都忙、才慢慢地淡漠,我觉得这是找理由。依稀记得我们初相识时,彼此也都不清闲,还能天天捉空亲热,那时的你只要有10分钟功夫,也会用来和我说话,现在呢,现在你10天不见我,都不着急。大概是彼此了解太多、太深了,都知道奇迹在对方身上很难出现,于是死心了,也麻木了。 

当然,也可能是你有了新欢、对我就少了兴致,可要因此和我一刀两断,倒也不至于那么认真。我毕竟是你喜欢的女人,而且我对你没有一点压力和束缚,多我一个或少我一个,都不影响你的快乐,所以你对我采取的是不主动、不积极、不热情的政策。我也说不出对你的感情有多深多厚,反正你若是离开我,我会失落、会惆怅,但绝不会伤心。叫爱情的那个东西,渐渐游离了我们,可感情一息尚存,这是当年痴恋的后遗症,也是你我都想为自己留条后路的必然结果。 

现在,我们淡淡地相处,十天半月照个面,说点与爱无关的话,给对方心中仅有的那点留恋一个适宜的安抚。其他时候,你我也都在彼此视线之内,只是距离遥迢,能看见,却又看不清。这是我们共同追求的意境。曾经距离太近了,近到耳鬓厮磨,那时你迷恋着我,而我说不上有多迷恋你,也因为感动而尽力回应着你,一段时间里我们甚至貌似情深意浓,随时光流逝,那些刻意努力出来的浓情蜜意,一点点散漫开来,最终我们恢复了理智,也恢复了彼此都喜欢的距离:相敬如宾。 

我始终相信你是一个好男人,即便后来变心了,可最初对我是一往情深的。你至今也疼我,只不过疼的方式和程度都与以往不同:过去你无时无刻都想我,现在不想了;过去你什么都想给我,性,爱,你的一切,现在你只肯给我钱了。给钱也不错,我喜欢要你的钱。我不是贪财,但我想看看你重视我的程度,假如你连钱也不舍得给我了,那我们真的没有未来了。 

你汇来的钱,我还存着,一分未动。搞不清你我的将来,我就无法堂皇地花你的钱。我只能替你存着。假如以后和你彻底分手,这笔钱肯定要还给你。你始终不懂我,你要是知道我这么在意两个人的关系,大概会把你所有的积蓄都交给我保存?由我保存你的财产,是最安全的,因为我没有贪欲,而且我还迷信感情。现在我也经常为你没交给我的那些钱而忧心:世上还有比我还简朴和严肃的女人吗,我不会花不爱我的男人的一分钱,你的其他女人能做到吗? 

可是,我感觉你还是把我和其他女人类比了。所以你在给了我那笔钱后,更加疏离了我。你或许以为可以用钱买来情感的了断?我没觉得我们能在短期内分得清清爽爽,原因也简单,我对你无欲无求,没有丁点儿欲求施加于你,你何苦非得和我划清界限呢。所以你始终还在我身边,虽然有距离,但只要我肯伸伸手,你还是能够迅速靠近我。这说明我们之间能够弥合,只是我们都放弃了弥合的冲动。而我也懒得主动向你示爱了,我更愿意听天由命,还是保持不即不离的好罢。 

我在那棵树下立着,虽然不是等你,可也只有你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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