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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0 | 擦亮眼睛找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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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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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你好!

    每每只要上网即看你的博客,但没留言,一年多了。去年心情昏暗时,一相识女孩建议我搜索你的博客,说会有收获,于是习惯就形成了。

    我和那男人原是同事,我未婚他已婚,两年没事,我辞职去了其他地方,后他一再劝说我回公司做一个新项目,再次成为同事。一些老套的故事上演,他义无反顾地离婚了,净身出户,还背负每月六千的抚养费。真很感动,以为这男人有责任感,终身有靠,他既能对前妻仁至义尽,将来即便有负于我、也不会亏待我吧。

   开始新生活不多久,他去了外地工作,一个人生孩子带孩子很艰辛,男人开始每天电话回家,极尽关心,时间一长,电话不接或说开会了。男人的能力是有的,逐渐事业起步,赚的钱很粗了。很快孩子一岁三个月,男人正式提出离婚,并明说就在怀孕期间都与我同学上过床。开始不相信,问及同学还真确有其事,很受伤。现在的事实是在天津又包一坐台小姐。遂负气签了离婚协议。

    不出二月,男的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他反悔了,不愿协议了,因为协议里他放弃房产,并许诺分三次给付儿子的抚养费一百万(他有支付能力)。闹到法院是要毁约而依法分割财产,并自此不再给生活费。经过两次法院过庭,终于达到他离婚的心愿了,而财产分割抚养费依法行事。那女的其实只是一个不入流的三陪小姐,三番两次打过我电话,自始至终我漠视不理。如果没有孩子,我是绝对有勇气什么都不要一走了之的。

    现在我经济能力不强,三十多岁带着三岁不到的儿子,房产那男的答应过户,但还没完成,尚有几万按揭,而他早与签协议那年即与鸡女在天津买房正式同居。依法分割只好各住各的,他的高收入当然也是早转移了,法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但找不到证据,而又遇上不地道的男人,法院没办法。再加上如果那男人花钱打通关节更没辙。不长眼找了这样的男人,自认倒霉自我疗伤罢了,想想都恨呀。孩子他是坚决不要,法院按跟母亲有利于成长的原则判给我,男的每月给扶养费。此后的漫长生活,每月都要找一个衣冠禽兽拿抚养费,如果我是一个强势女人,能不找那男的,自已带大孩子就好了。但我这样一个软弱没见地的女人,还真是难得很,重新开始不大容易。

    现在那男的口口声声我得求他,因为孩子扶养费,真上畜生不如。我的失败告诫姐妹们,切不可相信男人的眼泪、赌咒发誓及下跪。他爱你时是真心,背叛时也是实意。找男人擦亮眼睛,人品至关重要,不然一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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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评论了,你的经历确实能叫好多浪漫的MM,灭了一厢情愿简单无知的幻想。

希望你和孩子越过越好。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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