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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 长发为你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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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的头发长长短短若干次演变了,所以俺也跟着头发长短变化不停地聪明片刻糊涂片刻。

  最早留长发,是上了大学碰上初恋。他喜欢长头发,俺这痴情小傻子就把准备剪掉的半长不短的头发掩护下来,给他若干次象周润发后来做的‘百年润发’广告那样给俺洗头的机会。可等俺头发真得过肩而下时,给俺洗头的初恋已经奔别的长发脑袋而去。

  上学时没有因为失恋就剃度的原因不是冷静,而是忒需要一点自慰的情怀,那么留着头发就不怕没男人爱。确实如此。

  毕业很长时间后,慢慢地找到点自我了,就把头发剪了。而且只要你有勇气把及腰的头发剪到耳垂,你就可能把自己的脑袋变成时尚的试验田。俺的头发就是这样梯田一样一路走短,直到板寸时代。

  后来又几次跟头发作战,忽长忽短的,总算到了结婚时。一般准新娘都要提前1年留头发,为的是婚礼上好穿中式礼服、脑袋上盘个如意幸福髻。俺是学经济的,俺的一切行动都与是否经济紧密挂钩。

  因为考虑到婚礼就是过场,而过场往往是糟蹋时间和钞票的坏习俗,所以俺结婚是素婚——没有婚礼、没有婚纱照、没有大规模婚宴(亲戚聚会是有的),这样的素婚不需要有那只穿一水的织锦缎中式服装就不需要盘头,所以俺的短发一直保留到正式过日子。

  正式过日子才知道短发比较奢侈——至少20天一修整,又不能自己给自己修整,那么与其送钱给理发师,不如俺自己要了这笔钱。留头发就是节省理发费用的好办法。

  所以才看出俺犯了傻病,省下的理发费用全要换回洗发护发的瓶瓶罐罐不说,因为头发长耽误多少时间去对付它、浪费多少电费煤气费去清理它、买了多少虽然不贵但集中累加起来也绝对不是小票票的发卡头绳。咳,想省钱?纯粹傻瓜才有这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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