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2006-04-07 | 从此相忘于床上

分享

在某论坛看过一个帖子,一三十岁左右的小子出差在外,有了生理需求,又不想招妓或自摸,就给当地一个还算熟悉的MM发短信,内容简单明了:“你能陪我睡一觉吗?”

搁别人估计要气炸了,但可幸这位MM比较奔放,她虽然没同意“陪睡”,拒绝的理由却是:“你又不爱我”——我们且不提楼主的价值观或荣耻度,单看MM不肯做爱的理由,就知女人有多傻。把做爱跟感情划等号,不是怂恿男人假借爱情来消费你的身体吗?

一般女人都会拒绝无爱的性。但细想想真是没名堂,纵然他说很爱你,也保不齐丫提上裤子就翻脸。你把身体给了对方,再将一颗心全盘寄托,男人最怕负责,你要他为一次射精买份终身保单,他哪里肯干?八成要害你情感扑空,这不舍大本了?还不如把丫当个性工具,用一次折旧一次,在丫没彻底报废前,你先赶紧脱身了事。

不能说女人为情做爱就是敝帚自珍了,严肃认真地对待性爱,是很美好的品德。但目前问题是我们的视野太开阔了,有机会经历若干疑似大智大勇的男人。与这样的魅力男人擦肩而去,会是终身憾事。得不到心有不甘,就很努力地创造机会,与“心中想”发生一点暧昧的情节——

同志们,本来不过是次野营,侥幸在风景点享受到意外刺激,你非得幻想从此扎根帐篷,高潮一辈子,岂不是做梦。篝火灭时就各自打道回府吧。要是还赖在原处不舍挪步,他即便暂时与你相偎相依,很快到来的风霜雨雪也会让浪漫变成一塌糊涂地挣扎,何苦来着。

男人们深谙此中道理,所以把经过的女人都当了周转房,在床上时他的眼里只有你,下了床他眼里可都是别人只没你了。而女人天生愿意瞎执著,明明不是终老的地儿,却借宿借到不想走了。不就是互相睡了一把吗?赶紧走人吧,不然天黑道远,回不去了!况他早已闪了,你还痴情个什么劲儿,权当没花钱找了回鸭子吧。

千万别辛酸。不值得。要搞明白自家的位置和方向,该动情时就动情,该起身时快起身,或许相忘于江湖,本该从下床开始。


分享 分享 |  评论 (102)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不脱不色) |  发表于 22:21  | 最后修改于 2008-03-11 20:53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